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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解释:第十八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信息编号:11026 查看次数:1523 发布时间:2011/7/6 13:35:23 最后更新时间:2011/7/6 13:35:2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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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解释:第十八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2009-04-21 商标法解释:第十八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十八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解释】本条是对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规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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