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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无形的社会财富


信息编号:10987 查看次数:1615
发布时间:2011/7/4 9:54:17 最后更新时间:2011/7/4 9:54:1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释】本条是对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的规定。
      一、驰名商标是无形的社会财富,保护驰名商标就是保护社会财富,而只有准确的认定驰名商标,才可能有效地保护驰名商标。
      二、鉴于驰名商标很难精确定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只提出了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只规定,确认某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应当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包括在该成员地域内因宣传该商标而使公众知晓的程度。这里的“知晓程度”也难确切定义。为了有效地保护驰名商标,本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际上的通行作法对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具体规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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