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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了解征收土地补偿项目(一)信息编号:10936 查看次数:1818 发布时间:2011/6/29 9:41:36 最后更新时间:2011/6/29 9:41:3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自2004年10月21日起该项费用以被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解禁,准许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承包户同意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可以提高到15倍,超过15倍时应按土地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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