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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掌握土地征收基本程序(五)信息编号:10935 查看次数:1540 发布时间:2011/6/29 9:35:38 最后更新时间:2011/6/29 9:35:3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第八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方案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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