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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是指信息编号:10926 查看次数:2136 发布时间:2011/6/28 9:17:48 最后更新时间:2011/6/28 9:17:4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是指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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