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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解释:第十二条【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商标的限制条件】信息编号:10911 查看次数:1568 发布时间:2011/6/24 9:14:08 最后更新时间:2011/6/24 9:14:0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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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解释:第十二条【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商标的限制条件】
2009-04-21 商标法解释:第十二条【申请注册三维标志商标的限制条件】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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