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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作品的创作均源于民间文学艺术信息编号:10875 查看次数:1608 发布时间:2011/6/20 9:24:02 最后更新时间:2011/6/20 9:24:0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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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许多作品的创作均源于民间文学艺术。如电影《刘三姐》的音乐是根据广西民歌而创作的,电影《冰山上的来客》的插曲《天山上的红花》与作者在新疆采风密切相关。如果创作这些作品都要事先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势必会影响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历来都不用著作权来保护。例如1984年文化部颁发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和其他民间传统作品的整理本,版权归整理者所有,他人仍可对同一作品进行整理并获得版权。民间文学艺术和其他民间传统作品发表时,整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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