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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信息编号:10834 查看次数:1669
发布时间:2011/6/16 9:00:22 最后更新时间:2011/6/16 9:00:2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张 手机:
详细描述:
    /54/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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