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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讷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编号:10728 查看次数:1497 发布时间:2011/6/3 9:06:28 最后更新时间:2011/6/3 9:06:2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案由概述】
2000年6月30日,丹麦因诺威神·兰讷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因诺威神公司)与北京依诺维绅家具有限公司(下称依诺维绅公司)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因诺威神公司许可依诺维绅公司在相应的商品类别上独占使用其注册商标。北京北木木业有限公司(下称北木木业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的企业法人,于2002年8月7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依诺维绅公司认为北木木业公司的行为足以使消费者将被告的标识、产品与原告的商标标识、产品相混淆,从而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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