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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商标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信息编号:10441 查看次数:1807 发布时间:2011/5/3 9:46:14 最后更新时间:2011/5/3 9:46: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三、共有商标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是,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主体为两个以上,而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即客体只能是一个,只有这样才能构成共有商标。也就是指,主体是数个,而客体只有一个,是数个商标注册人共同拥有同一项权利,这里所指的拥有是所有权的意思,并不是许可使用的使用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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