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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取得商标专用权.信息编号:10430 查看次数:1445 发布时间:2011/4/29 8:21:39 最后更新时间:2011/4/29 8:21:3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对于商品商标,所使用的范围包括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如果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则应当使自己已在使用的或者准备使用的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者作为其他组织,都应当依照法定商标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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