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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能将父亲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儿子吗?


信息编号:22369 查看次数:3081
发布时间:2013/2/18 10:38:45 最后更新时间:2013/2/18 10:38:4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没有立下遗嘱,则其遗产即该房屋的一半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由母亲与儿子各得一半。因此,现该房屋属于母亲与儿子共有。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欲过户到儿子名下,须母亲立下赠与合同或其与儿子签订转让合同,将自己所有的部分赠与或转让给儿子所有。儿子取得整个房产的所有权后,再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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