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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征杂志上发表后,其他杂志社可以转载吗?


信息编号:19639 查看次数:3287
发布时间:2012/8/13 15:11:47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3 15:11:4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33条明确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由此可见:第一,作品发表后,如果作者没有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其他的报刊可以转载;第二,作品发表后,如果作者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其他的报刊不可以转载,否则就是侵权;第三,其他的报刊依法转载、摘编的,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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