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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会上最高应价人反悔,怎么办?信息编号:19638 查看次数:3009 发布时间:2012/8/13 15:11:18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3 15:11:1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拍卖成交后,买主即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拍卖行分别向委托人和买主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买主通常以现汇支付货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仓库交货条件到指定仓库提货。但如果货物确有瑕疵,或拍卖人、委托人不能保证其真伪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拍卖人、委托人均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我国《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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