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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要承担责任吗?信息编号:19494 查看次数:3448 发布时间:2012/8/9 11:18:01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18:0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该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o"由此可知,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为业主提供管理服务,物业公司究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由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公司没有负责业主的财产安全防范义务,那么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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