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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义务服从吗?


信息编号:19487 查看次数:3205
发布时间:2012/8/9 11:11:37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11:3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行使自治权的主要机构,一些重大事项都要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我国《物权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有规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由此可见,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有义务服从。但是,《物权法》还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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