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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交货时多交的部分怎么处理?


信息编号:18875 查看次数:2831
发布时间:2012/7/18 11:31:37 最后更新时间:2012/7/18 11:31:3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出卖人多文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参见(合同法)第162条的规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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