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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信息编号:18869 查看次数:4770
发布时间:2012/7/18 11:23:40 最后更新时间:2012/7/18 11:23:4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依情况可不承担或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8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发生不可抗力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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