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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


信息编号:10109 查看次数:1842
发布时间:2011/3/2 12:08:28 最后更新时间:2011/3/2 12:08:2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张 手机:
详细描述:
    ■ 付给我十块钱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的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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